市委书记当起“施工队长”,什么工程这么大?
12月11日上午,雪峰山下,沅水之滨,一条红绸飘落,“洪江市监察委员会”的牌匾在温煦的冬阳下熠熠生辉。我省首家监察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
1
“施工队长”的“宝典”
“今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必将载入洪江史册,我市全面从严治党也将谱写新篇章。”洪江市委书记、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施工队长”向守清高兴地说,这一刻,大家期待已久。
当好“火车头”,
确保施工不“跑偏”
短短20天工期里, “施工队长”要起到何种作用,才有利于推进改革?向守清打了一个比喻:“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作为 ‘施工队长’,相当于火车的车头,引擎能不能迅速启动、高效运转,直接决定火车的运行速度。”
11月22日,洪江市成立了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
在“施工队长”这个引擎带动下,工作小组立即高效运转起来,市委密集调度,6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传达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先行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厘清改革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精准对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蓝图”施工,确保不跑偏、不走样。
“作为‘施工队长’,必须首先‘分好工’,责任明确到人,并且层层压实。”为此,向守清又3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审议通过了《洪江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单位责任分工》,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把时间精确到每个节点,把任务细化到每个环节,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当好“指挥员”,
带头解决问题
向守清认为,作为“施工队长”,既要当好施工员,又要当好指挥员,必须站在改革第一线靠前指挥。什么事情最需要办,就亲自去抓什么事情;什么问题最难办,就带头去解决什么问题。
他介绍,改革之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市行政中心办公,只有15间办公室。新的监委成立,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干部职工又增加了,15间办公室显然不够用。为解决新办公楼问题,12月5日,向守清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再次进行专题研究,将市房产局办公大楼调配给市纪委、市监委办公,并足额保障工作经费。这就确保了12月11日市纪委、市监委搬迁进新办公楼合署办公,挂牌运行。
向守清谈到,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施工队长”,必须统揽全局,牢牢把握好先转隶、人划转、再挂牌等关键环节。但不能包打包唱,大包大揽。因此,在具体工作推进中,要让市纪委书记很好地担负起专责。这样,才能有主有次,主次分明;有轻有重,拿捏得当。党委和纪委既各司其职,又紧密协作,实现无缝对接,取得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合力。最终形成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促进监察委员会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高效推进。
2
转隶人员的“心路”
洪江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后,下设15个内设机构,共有干部职工84人,其中从市人民检察院转隶12人。
告别曾经的“招牌”,
开启新征程
12月11日下午,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的牌子被摘下。12名转隶到监委的同志专门从新办公楼来到检察院,最后看一眼自己曾经为之奋斗的“招牌”,既是缅怀,也是作别。
洪江市检察院反贪局和反渎局摘牌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看着牌子被摘下,心情还是很复杂,但一旦踏上新征程,新使命就已经萦绕心头。”刚从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任上转隶过来的市监委委员蒋志红说,他做了20多年的检察官,一直奋战在反贪反腐的一线,当看到牌子被摘下时,他的脑海中闪过很多画面。
心绪难平,使命在前,等待他的是投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
从整合到融合,
期待更多的“化学反应”
12月12日下午,推开第三纪检监察室的门,转隶过来的副主任易璐正和新同事相对而坐,相互学习,气氛和谐融洽。
从检察院转隶到监委,从检察官到监察官的转隶人员,不仅是身份上的“转身”,更多的是面临思路上的“换脑”。“以往工作主要讲法律思维,现在不仅要依法,更要依纪依规,讲政治、讲规矩。”易璐坦言,纪检监察工作对他而言是新挑战。
同样,对于纪委的工作人员来说,也要系统学习刑法、国家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强化程序意识。
12月11日,洪江市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干部大会暨培训动员会。
“合署办公不是让他们宾至如归,而是亲如一家,说一家话,办一家事,成一家人。”市纪委组织部部长胡建军介绍,除了两名监委委员,另外10名转隶人员被分别安排到纪委各个内设机构,主要是方便大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转隶人员和纪委工作人员这两支队伍必然要经历相识、相知、相融的过程。”谈到从机构的整合、工作的磨合到人员的融合,洪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晓华对未来充满信心,“合署还只是物理变化,我们期待后续的化学反应和几何效应。”
(据湖南日报等综合)
更多内容,为您推荐